淨空法師說故事
「新加坡佛教居士林」的副林長是位女眾,往生火化後,留下二十多顆舍利,顏色非常好。這個人一生心善、行善,她自己開了一間小店,有時人家想偷東西,不付錢她發現了,把他叫回來,問他:「還要不要?要就再拿。」一生做人如是,喜歡布施。
人家到她那裡拿東西,沒錢付,不要緊,她就布施給人家。所以,她往生的時候,鄰居都哭了,這就是平常修善因,臨終時有這麼多人受感動,那是善果。她走的時候全身柔軟,走得那麼安詳自在,火化時有這麼多舍利,這都是瑞相,這是佛法三轉法輪的「做證轉」。
所以,我們要懂得一切為社會、為眾生,不為自己。自己做小生意賺的錢,也能奉獻給社會更苦的人,更需要的人,寧可刻薄自己,都要厚待別人。
(節錄自《華嚴經》12-17-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