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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古印度的自我與輪迴說
輪迴說的最早出產地,是印度次大陸。大約在公元前1200年左右,白種雅利安人從中亞入主印度,將其本有文化與原印度土著民族文化結合,形成宗教氣息甚為濃厚的古婆羅門文化。婆羅門文化的結晶品《吠陀》,主題是膜拜祈禱被認為主宰自然界的諸神祗,只有其中之一《梨俱吠陀》中,有關於人死後靈魂去處的話,如《葬送歌》說人死“眼睛歸於太陽,生氣歸於風”,祈禱火神阿耆尼將死人的“阿伽”(aja,不生者、永恆者)或末那(manas意根)運送到善行者的天國— —閻摩境內。約公元前1000年左右集成的《梵書》中,具體言及人死後將赴“天道”和“祖道”及地獄,說行善者死後進入絕對不死之梵界(prahman-loka),宇宙原人與有情小宇宙之自我(阿特曼)對應,提出“再死”(purarmrtyu)、果報,再生再死,僅有一次。
在更晚些出現的《奧義書》、《薄伽梵歌》中,自我及業、輪迴的思想漸趨明朗、成熟,具有了哲學的論證,成為佛陀出世時代印度民間普遍流行的信仰。對人生的反省,對解脫生死輪迴的追求,成為那個時代印度哲人思索的中心問題,由此產生了形形色色的宗教學說,形成各種“沙門”修道集團爭奇鬥妍的熱鬧場面。
據早期《奧義書》和《薄伽梵歌》說,人和一切有情識的眾生,在肉體死亡後,“語言歸於火,氣歸於風,眼歸於月,耳歸於方,身歸於地,魂歸於空,毛歸於草,發歸於木,精血歸於水”《廣森林奧義書》,靈魂則受其生前所作必然引起後果的善惡言行——“業”的支配,往三等去處,稱“三道”:若生前行善,按婆羅門教規修行,敬奉神明,修習智慧、知識、苦行和瑜伽,死後上升天界或梵界、真如界(satyaloka),永不復返,稱“天道”;若生前只是按《吠陀》的一般規定生活,行善不作惡,死後先入月宮享樂,然後再生於人中,為印度四種姓中的前三種人,名“祖道”;若生前作惡,死後入地獄受罰,之後生為四種姓中最低賤的“旃陀羅”或動物、植物。前二道稱善道,第三道稱惡道。如《布列哈特奧義書》所言:依照一個人的動作和言行,他成為這,成為那,因此他的來生是:一個善業的人成為善,一個惡業的人成為惡。由淨行而得淨,由黑行而得黑。《歌者奧義書》謂“行善者成善,或投生為婆羅門,或投生為剎帝利,或投生為吠舍;行惡者成惡,或投生為豬狗,或投生為賤民”。
生命從植物、昆蟲、爬蟲、飛禽、走獸到人類、半神人,凡有840萬種。按出生的方式,生命分為胎生、卵生、濕生(憑藉濕氣而生)、芽生(植物)四類,稱“四生”;其生存的環境分“三界”:天神所居的天界、飛禽所遊的空界、人畜等所居的地界。又分為可樂、不可樂、苦樂雜糅“三途”。眾生被自己所造的業力牽制,在三道、四生、三途中無休無止地生了又死,死了又生,不得終結休息,就像車輪轉動不停,稱為“輪迴” ,漢語佛典中亦譯為“輪轉”、“流轉”,即如車輪轉動之義。輪迴的梵語samsara(英文Transmigration),為一陽性抽象名詞,在《梨俱吠陀》早期表示流逝、流動,晚期有了宗教意味,或譯為“生死,再生與再死”、“生死、死生、生生死死”。《薄伽梵歌》中說:上而至於諸天,諸界皆有輪迴。《布列哈特奧義書》將眾生的生死輪迴比喻為一條尺蠖蟲爬到一片葉子的末稍後,又遷移向另一片葉子。《薄伽梵歌》則比喻為一個人拋棄舊衣服,又換上新衣。
是誰在舍故取新、捨此取彼,不停地遷移住處、更換衣服,從這個身體出來又進入那個身體,作輪迴中的主體和承受者呢?《奧義書》和《薄伽梵歌》回答:是阿特曼(Atman),即自我,佛典中漢譯為“我”,其原義為“生氣”,引伸為自在者、自作主宰者,指人的自我意識或意識的主體、心靈的內核,近於柏拉圖、基督教等所說靈魂。自我,被認為是生死輪迴中的不生不死、不變不滅者,如《薄伽梵歌》所說:彼未嘗或生,彼未嘗滅,未為已是今,或又將是非是,未生,常存,永恆,而太始兮,身雖戮兮彼不毀。歌中的“彼”,即指阿特曼,此物為從來本有的第一性存在,永恆不滅,不可能被殺死,不可能被水所溺、火所焚,“恆常、遍滿、無變、弗動”,居於眾生身內,為真正的性靈、自性,比希臘先哲們所說的靈魂更帶玄學氣。吠檀多哲學認為自我與宇宙理性或宇宙靈魂——大梵(Bhrahman),本是一體,謂之“梵我一如”。《歌者奧義書》重複三遍之聖句“我即彼(tat tvamasi)”,意謂“我即是梵”,精煉地表達了梵我一如之義。自我本來超越生死輪迴,眾生之所以受生死輪迴之苦,只是因為被愚昧(無明)和物質慾望所蒙蔽,不識自身中有不死的主人翁自我,不知此自我與大梵同一,若按婆羅門教的奧義修行,控制物慾,以苦行、瑜伽調製自心,向內認識自我,便可永斷生死輪迴,超出三道四生,死後進入解脫、極樂的永恆境界,這種境界稱“涅槃”(Nirvana),是當時印度多種宗教共同追求的人生究竟歸宿。《廣林奧義書》稱“認識梵者,直升天界,達到解脫”。《薄伽梵歌》有云:唯獨歸於“我”兮,則無有再來!關於“我”的性質,前後所出各種《奧義書》有不同的描述。或說自我由認識、意識、生氣、視覺、地、水、風、空、光與非光、欲與非欲、怒與非怒、法與非法及其他一切組合而成(《布列哈特奧義書》)。或說自我之相“如黃衣,如白羊皮,如赤甲蟲,如火焰,如白蓮花,如電光突閃”(《大林間奧義書》)。或說自我“以想而成,以生氣為身,以光明為形,以真理為念慮”,其小,小於谷顆麥粒芥子,其大,則大於地、大於空、大於天、大於世界(《唱贊奧義書》)。或說靈魂為一點大小的萬分之一,居於心臟,最初來自神,如火花來自火,一旦明白靈魂的存在,便能立即明白神的存在,神的靈魂遍於一切,生物的靈魂只局限於一處,其由心意、智性、假我組成的身體,掩蓋了真我。或說人由外自我(身體)、內自我(意識)、超上自我(不變不動的神我)三部分組成(《自我奧義書》)。或分自我為“五藏”:食味所成我(外皮)、生氣所成我(內氣)、意所成我(意識)、識所成我(意識的根本)、歡喜所成我(“妙樂我”)五個層次,其中只有最內核的歡喜所成我為真正自我、輪迴主體。據佛典中對計我說的批判,五藏中前三重我,見於《梵書》,後二重我,是《奧義書》所發揮。 佛教、耆那教等多家反婆羅門教傳統的沙門集團,和在佛教前後出現的婆羅門教各學派,多數都是在婆羅門教生死輪迴說的基礎上改造發揮,建立自家的生死觀及超出輪迴趨向涅槃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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