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 序
佛滅後約九百年,西土天親菩薩造大乘百法明門論,此論自唐末虎頃觀廿二年(西元六四八年)由我國唯識宗第一代祖師玄奘大師譯出後,古德如明憨山、廣益諸大師,即推本論為佛子入道之要門,佛法之初步,詞簡而義豐,文質而理精,是以 恩師雪廬老人遂指定本論為我臺中蓮社歷年大專佛學講座六種基本教材之一, 恩師早年並於講席,親自講解,後由受業弟子繼其志,三、四十年來,弘揚不輟! 末學於民國七十年前後,奉 恩師之命,於寒暑假佛學講座,學講唯識課程,百法一門,即以 恩師所編百法講表為主要內容,並參以唐窺基、普光,明蕅益、憨山、廣益、明昱諸大師,及民國唐大圓居士諸註,作成講義,以與諸仁者切磋,如是光陰荏苒,不覺已歷十數春秋矣!而每年寫就之講義,積漸滋多,遂於民國七十五年秋,應明倫月刊總編之邀,稍作整理,逐期刊載,計自民國七十五年十一月(明倫一六九期)至民國八十二年六月(明倫二三五期),此期間,寫寫停停,歷時近七年,刊出五十講,全文始告完成。 寫就之後,明倫總編即有輯而成冊,以利諸方仁者暨好學之士參考研究之議,末學則以才疏學陋,難臻圓滿,敬謝不敏;迨至一、二年前,總編更以拙文初校稿交付過目,閱後仍覺不妥,遂藉故推辭,並將初校稿深藏經年;嗣後不堪一再催促,情非得已,始勉強交出。書之付梓,緣會如此,若拒人太峻,恐招慳吝之議,竊願隨緣盡力,以待有識君子。 「述而不作」聖人早有明訓,拙文唯將古德艱深註解,易以淺近文字,消文釋義而已,並無心得創見,若云圓滿,尚付闕如,惟乞諸方大德,包涵指正,而明倫月刊編輯同仁,不以拙文為鄙,錯愛敦勵,令人且感且愧!謹此並表由衷謝意。普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是為序。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簡金武敬序於德苑書齋
---------------------------------------------------
大乘百法明門論
天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譯
論 文
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
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三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如是次第。
第一、心法,略有八種:1、眼識。2、耳識。3、鼻識。4、舌識。5、身識。6、意識。7、末那識。8、阿賴耶識。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別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 一、遍行五者:1、作意。2、觸。3、受。4、想。5、思。 二、別境五者:1、欲。2、勝解。3、念。4、三摩地。5、慧。 三、善十一者:1、信。2、精進。3、慚。4、愧。5、無貪。6、無瞋。7、無癡。8、輕安。9、不放逸。10、行捨。11、不害。 四、煩惱六者:1、貪。2、瞋。3、慢。4、無明。5、疑。6、不正見。 五、隨煩惱二十:1、忿。2、恨。3、惱。4、覆。5、誑。6、諂。7、憍。8、害。9、嫉。10慳。11、無慚。12、無愧。13、不信。14、懈怠。15、放逸。16、惛沈。17、掉舉。18、失念。19、不正知。20、散亂。 六、不定四者:1、睡眠。2、惡作。3、尋。4、伺。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種:1、眼。2、耳。3、鼻。4、舌。5、身。6、色。7、聲。8、香。9、味。10、觸。11、法處所攝色。
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1、得。2、命根。3、眾同分。4、異生性。5、無想定。6、滅盡定。7、無想報。8、名身。9、句身。10、文身。11、生。12、住。13、老。14、無常。15、流轉。16、定異。17、相應。18、勢速。19、次第。20、時。21、方。22、數。23、和合性。24、不和合性。
第五、無為法者,略有六種:一、虛空無為。二、擇滅無為。三、非擇滅無。四、不動無為。五、想受滅無為。六、真如無為。
言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