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經律淺輯 【篇名:】 《佛說四十二章經講記 自立法師》25 第二十一章 名聲喪本

第二十一章 名聲喪本


佛言:人隨情欲,求於聲名;聲名顯著,身已故矣。貪世常名,而不學道,枉功勞形。譬如燒香,雖人聞香,香之盡矣;危身之火,而在其後。


前一章,釋迦牟尼佛告訴我們,我們的身體,是由地、水、火、風四種元素組織而成的,離開了四大而外,找不到一個實在的「我」,可以說人身就是空、無我的。佛又恐怕我們誤會肉體的我不足輕重,又要執著「名」是實有的,不妨去追求它,於是把它看得非常重要,因此,本章佛再告誡我們,「名」也是假的,喜歡好的名不但沒有益處,反而有很大的損害。尤其是求名,更是要不得,所以佛要我們破除「名欲」。

俗語說:「豹死留皮,人死留名」。豹的皮非常漂亮,尤其在寒帶的地方,用它來做皮袍,穿起來是非常溫暖的。豹死了以後,最主要的,是可以把它的皮留在世間,而我們一個人辛苦了一輩子,死了以後,都希望留下好的名聲。因此,孔子說:「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意思是說,做一個君子,最怕的是死了以後,他的名聲不能在世間流傳,讓大家稱讚他。

孔子也說過:「惡四十五十而無聞焉!」我們在世間,活到四十歲、五十歲了,在社會上還是沒沒無聞的話,那末,你這個人算是沒有出息了,從這一點看起來,孔子雖是一個世間的聖人,但對於「名」還是非常看重的。

孔子又說:「三代以上,唯恐好名;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在古時候,夏、商、周三代以上(前),大家都沒有爭權奪利之心,要是有人想出風頭,要爭名的話,大家都會認為他很無聊。但是,在三代以下(後),要是有人希望他有好的名聲,這個還是很好的,因為一個人希望爭取好名譽,他就會朝著好的方面去努力,他在社會上才有地位。

中國關於名的成語太多了,好像「名垂千古」,希望我們的大名能夠千秋萬世流傳下去。還有,「留芳百世」和「遺臭萬年」,是說好的名譽「千秋萬世」流傳下去,像古代的嶽飛,他精忠報國,雖然被奸臣陷害了,而他的芳名永遠流傳在人間,這就是留芳百世。好像秦檜,把嶽飛害死了,他的臭名永遠在世間流傳著,永遠為後代的人所唾罵,這就是遺臭萬年了。但是,有人說:「縱然不能夠留芳百世,也希望能夠遺臭萬年。」他主要是希望能夠留名於後世,即使沒有好的名譽,也要留個壞名在世間,使大家都能夠認識他,這未免「好名」得太過份了。

現在也有人認為「名譽是人生的第二個生命」,並且受到法律的保障,如果犯了誹謗罪,會遭到判刑,還要賠償名譽的損失,可見,大家對名譽都非常看重的,都希望獲得社會人士的讚歎,這就是現在所謂的「知名度」。

好名並非絕對不好,它的過錯,在於一個「求」字。古人說:「上士忘名,中士立名,下士竊名。」上等的人,他是不要名的;中等的人,是要建立他的名望;等而下之的,就是沽名釣譽,硬出風頭,讓大家都認識他,而事實上,他對社會人類並沒有真正作出一番貢獻,只希望求得一個空名,這是沒有意思的。你假如對社會有貢獻,對苦難的人家有幫助,縱然你不要名,人家也會讚歎你的。平常我們看見報上的廣告,祝賀人家「實至名歸」,你實實在在有那一份道德,你的名望自然而然就有了。

以上所講的,都是世間法,很普遍的,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在佛教講起來,這個「名」是財、色、名、食、睡,五欲的魁首,其他的四欲,是屬於物質方面的,研究它的惡性,比較容易瞭解,至於「名」,屬於心理上的希欲,就較為複雜了。佛教並不贊成沈溺在五欲當中,所謂「財色名食睡,地獄五條根」,就是說一個人要是追求五欲的話,為了達到欲望,最後難免不去作惡,它的後果,難免不會墮入地獄去的。所以,佛教誡我們不要去追求空名。

「人隨情欲,求於聲名」,我們一般人,都是隨順世間的欲望,大家都去追求好的名譽、聲望。

「聲名顯著,身已故矣」,要是一天到晚,隨順世情和欲望,盲目地追求好的名譽,有一天,果然讓你達到了,名聲的確非常顯赫,可以說是名滿天下了,受到大家的讚歎。可是「身已故矣」,故,是死的意思,這個生命已經到了盡頭,死了。一個人既然死了,徒有空名,又有什麼用呢?

中國古代,有個名叫楊朱的,曾經說過:「假如在世間的時候,名聲是好的,當你死了,好的名聲對著你的枯骨頭,又有什麼用呢?」這話,同佛教的思想,不謀而合。

「貪世常名,而不學道,枉功勞形」,一個修道的人,貪戀人世間很平常的虛名,而不肯精進去修學佛道,冤枉地浪費時間,白白地辛苦幾十年,到頭來是一場空的。

「譬如燒香,雖人聞香,香之盡矣」,說個譬喻,一個求好名聲的人,就好像我們燒檀香,或者烏沈香,大家都聞到很香的味道,可是,這枝香已經燃成灰了。

「危身之火,而在其後」,我們學道的人,假如捨本逐末,只是企圖虛名,這一輩子沒有好好地盡自己的本分去修持,危害身體的烈火,還在後面,貽患無窮的,那就是還要隨業流轉。因為我們沒有修行,所作所為,還要隨業受報輪迴不息的,所以我們學佛的人,雖有好名聲,就像香燒盡了成為一灰,那有什麼用處呢!

佛教有句話說:「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我們一個人活在世間幾十年,辛苦了一輩子,到臨終的時候,什麼都帶不走,只有一樣可以帶去的,那就是我們的「業」──我們在世間所作的好或不好的行為,到死的時候,它的影響力會跟隨著我們去的。要是我們做了不好的事,「業力」隨著我們去受果報。因此,經文說「危身之火,而在其後」,就是指果報是後患無窮的。







《古今寺廟巡禮 恭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