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名人傳記 【篇名:】 《心與禪:弘一法師佛學大作》63 優劣之義亦如上明

心與禪:弘一法師佛學大作 李叔同

優劣之義亦如上明


  “優劣之義亦如上明。若八句相望者,但以第二位中後句在下,第三位中初句在上,則次第義便。問,下句無罪,豈名犯劣。答,但望教開故無有罪,非不造事故入犯中。”

  ▲事鈔雲“後之八句由心有無故犯不犯別,不同前八莫不有心。”資持釋雲“料簡中,初簡前單心。可解。應知前約化業,此據制教。”

  △ 事鈔續雲“後明無心者。或無心受樂。及殺盜等,心或狂亂不覺者。”資持釋雲“二重示無心二,初牒前。對上輕重故雲後明。或可別點第四俱無或下示相,初句別簡淫戒。此門明淫,並據怨逼三時有無。若約自造,境合即犯,不約三時,境想不開,無心亦重,故非所論及下合示三戒。通約迷心不了前境。以複淫戒,於三時中,隨有一時無非皆重,俱無方開。餘之三戒,重輕不定。初有餘無,或中罪或下罪,並方便故。中有餘無皆重,並根本故。後有餘無皆下罪,並隨喜故。”以上皆見事鈔記卷二十六。

  上來持犯總義中第四章辨犯優劣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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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寺廟巡禮 恭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