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名人傳記 【篇名:】 《心與禪:弘一法師佛學大作》65 闕緣不成

心與禪:弘一法師佛學大作 李叔同

闕緣不成


  第六章闕緣不成

  闕緣不成中分為二節一顯相

  二校量

  第一節顯相

  ▲戒疏雲“闕緣方便,隨相眾多。且以事約分為七種,所謂闕緣乃至心息。”見戒疏記卷四。

  顯相中分為七項一闕緣

  二境強

  三緣差

  四境差

  五想差

  六疑心

  七善心息

  第一項闕緣

  ▲戒疏雲“初明闕緣,泛解有三。一通名闕緣。七方便者闕不至果,並為緣來豈非通也。”

  △戒疏續雲“二別名闕緣。如諸戒下各有闕緣,不可以盜而開殺戒,各不相通,故名別也。”行宗釋雲“上二泛論總收一切,第三兩亦正示初緣。”

  △ 戒疏續雲“三者亦通亦別。何者是耶?凡是犯戒,體是婆塞。若造罪未果。或自命終,舍戒,邪見,二形生等。或病狂癡。但有二緣不名犯戒,俱為造因。未成至果,故名闕婆塞緣。望下六別,對戒並通,故兼二號。”行宗釋雲“初標征。凡下示相三,初標緣。若下次明闕相。罪未果者方便義也。列相有二,初列四舍體壞無法,後病狂等自不了知。初則體相俱壞,後謂體具相乖。鈔中仍加受戒不得等。但下三總結,初結闕緣。望下次結兩亦。問,以下六緣可例此否。答。亦可例也。以互望皆別,對戒並通。但境強一種不必盡通。如是思之。”以上皆見戒疏記卷四。

  第二項境強

  ▲戒疏雲“二境強者。如欲行殺前境反強,倒欲害我。差此進趣,壅住在因,故曰方便然境強非中罪,中罪由強而生。餘之上下,類此可釋。”行宗釋雲“初敘緣。然下定罪。強非罪緣故曰非中罪,因強壅住故雲由生也。餘下指例。如雲,闕緣非中罪,中罪由闕緣而生等。問,境差中亦有境強,與此何別?答。此本境強,下異境強。故不同也。”見戒疏記卷四。

  第三項緣差

  ▲戒疏雲“三者緣差方便。如欲殺盜。往逢異人,或恐有事,或刀杖毀壞,或要期未遂。總號緣差。就義通名,七緣皆是。隨相取別,唯此第三。”行宗釋雲“初列相有四。一非本所期,二慮他所獲,三殺具有闕,四如不見前境等。總下結名。以名通七緣,相局四位。”見戒疏記卷四。

  第四項境差

  ▲戒疏雲“四境差者。隨戒並有。且據大殺,四境來差。謂人,非人,畜生,杌木。”行宗釋雲“初示緣通。且下次標所出。人是同類,非畜是異趣,杌木即無情。”見戒疏記卷四。

  境差中分為二支一明人異境

  二明餘異境

  第一支明人異境

  明人異境中分為三類一正明

  二問答

  三指廣



文選出處:七葉佛教書舍 http://www.book853.com/


《古今寺廟巡禮 恭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