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經律淺輯 【篇名:】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法師》07 三、明宗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三、明宗



宗者綱宗,即一經之大綱:又云宗要,即一經之要旨。解經,須於釋名辨體之後,提其綱,而挈其要。此經以佛自行因果為宗,令諸聞者,欣樂增修。以般若真智,離一切相,而不壞一切相。從因剋果,不失因果。

問:宗與體何別?答:宗致因果,體則非因非果,能為因果所依。故以實相之理為體,修因得果為宗也。三明宗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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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寺廟巡禮 恭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