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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森法師:普告蓮友敬矜憐
普告蓮友敬乞矜憐(一九四四年古曆七月二十九日)
不慧宿業深重,感得一生體弱多病,心目暗鈍,事事不如人之無用殘軀。不會做事,亦從無欲成何事之妄念。此種苦惱,屢在本刊披露,知之者,或許矜憐,不知者,恐加厭憎。今又瑣屑嘵嘵者,實因虛度六十二年,疾病日多,精神日減,老死將至,確實來日無多。終日皆為人忙,只有每早淨課一次,仍屬倉卒了事。倘若無常忽至,依然心緒多端,重處偏墜。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淨念難勝雜念,恐仍被惡業牽入三途惡道中去。每一思及,心驚毛豎。與其貪著目前之蠅頭虛榮,致將來臨欲命終,痛苦萬端,業力發現,暴露種種醜態。俾愛護者垂淚悲傷,厭棄者嗤笑唾罵。貽辱法門,玷污大教。甚至一靈真性,隨業沉淪,求出無期。何如毅然決然,不顧一切,斬斷世俗虛榮相續心,急解解脫,覓食地藏拙,多念彌陀。以期臨欲命終,縱不能得到如何顯著瑞相,亦望稍感安詳,略現生西之微驗。俾見聞者,皆知釋尊不妄說,彌陀無虛願。對於淨土法門,不致由森之死而疑議,並得從茲增長正信,切願實行。德森庶可不負出家,不負了公法師之策勵誘掖,印公老人之垂慈攝受,十方師友之護持加被,與兩土世尊之折攝深恩矣。
如此之事,唯貴自己實行,無須對眾賣弄口舌。奈森之環境不同,有不得不稍事揭露之苦衷。何也。因得隨侍印公老人二十年,致各方垂屋鳥之愛,多人稍知賤名。迨及老人西歸,立會紀念,僉以為與老人關係最深之緇情侶,唯真老、妙公、了公、及森四人。了公一向不喜問事。致真老、妙公、與森三人,被眾公推忝任會長。真老年高德邵,事事多命森代理。妙公須理寺務,無暇常用駐會。唯森樗櫟散材,雖然初主反對,復成責無旁貸,不得已,為常用駐會之人,稍代二公料理一切。奈主持會務,非森所能,尤非所願,因而三四年來,上述苦衷觀感,無時或釋,無日不解脫之方。但諸蓮友,無分遠近,一致擁護。任森如何粗暴,常發牢騷,諸公種種遷就,毫不棄舍,始終護持。此由老人德蔭之深,森亦時懷慚愧也。所以值此艱難萬分之時局,本會仍可勉維現狀,實基於此。深望遠近蓮友,請見此普告,切勿懷疑內部有何答礙。須知森今在此,心力財力,一切皆承諸公鼎力協助,並無絲毫掣肘。今之急急如此者,實念來日無幾也。
當初已經將錯就錯而允就,即今情形又如此,若憑空中途告退,於理於事,均非所宜。竊念諸公立會,大要有三。一為老人建造靈塔,二為維護靈岩道場,三為繼續弘化流通。靈塔,原有建塔委員會,去歲擴大改組,群賢畢集,一致贊同。目下雖已暫告停止,將來進行,規畫經營,大有人在。森一人之進退,自是毫無關係。靈岩,一向有妙公主持,現正蒸蒸日上,固無須森參預。唯弘化流通一事,諸公推森負其專責。數年來,物價變遷,日新月異,雖蒙十方源源佽助,存書日就減少。此仍無所礙,尚有人主張應廣為貼片流通,以為救時急務。然則弘化流通,發行月刊,料理會務等等,均屬永久之事。在不會幹不願幹之德森分上視之,正似無期徒刑,終難求得擺脫。爰思本會初成立時,便多人提議,須將續文鈔,照編嘉言續錄。即得廣覺法師,徐志一居士,發心匯稿,次第寄下。復由審定委員會同人,補充鑑定,輯成巨篇。又香港方養秋居士,於民三十年,即匯下法幣一千圓,首提倡促成蓮宗正範之議。 (請查月刊三十九期,拙述蓮宗正笵後跋,自知此議之始末,今不贅。)二事,乃為本會成立,森負專責之弘化部,最關重要之特別工作。必須趕為辦好,則於屍位數年中,得一潦草塞責之交代,庶可因之減為有期徒刑。故自本年初起,力疾趕辦,與中聯公司,訂定排版,製版,印刷,裝訂等費。即今二書版俱制好,正在付印,約國曆年內,或可次第完全出書。森即仗此一番交代,決定次第結束一切。敬乞在會諸公,十方蓮友,恕我苦惱,遂我初衷。但德森毫無福德,無法求覓食繼任高賢。且一千餘日來,會中所有一切的一切,無一不是諸公付託與森之三寶物。今只有將一切的一切,仰交諸公另選賢才,接續辦理,唯期來哲直續老人法化,繼志述事,發揮光大,不似森之株守。方可上暢常寂光中老人之本懷,普慰諸公永久紀念之至意,庶幾一一如法圓滿。
不慧趣向久經決定,毫無游移。奈事實上,交代手續,尚非一蹴可幾。須將本會附帶由森經手,與會無關各事,先行結束,廬可次第圓滿,以免有累來賢。
一者,近年生活日艱,饑民日增。自三十一年秋起,首由蘇州木瀆施粥廠,經費支絀,囑咐本刊代為呼籲,並順收轉。直至目下,適滿兩週,代收捐款數萬圓。 (記不清楚)此則隨收隨轉,由該粥廠報告徵信,此間不用再報。
二者,普陀山,隨該粥廠之後,於三十一年冬起,由前後寺方丈,一再函懇代為呼號,即今亦將近二週年,收轉捐款,約在十四五萬圓,此亦隨收隨託人轉匯。但山上不知捐款諸公□戶,只每收匯款一次,出一總收據與森,仍應由此間詳為報告。
三者,去歲由聶雲老關心北方饑民,榮居士囑森撰文而引起。經八、九個月之時間,各方託轉交匯災區之振款,(連藥品在內)共有二十一萬餘圓。此項收支,已由本刊二十七期,與三十七期,兩次詳報。但本年又為河南災情嚴重,本會關心民瘼諸居士,一再慫恿,本刊因而刊載。二月至今,復有經手振款五十餘萬圓,(亦連藥品)此仍須詳為報告。
以上三事,在求者之望繼續,正若大旱之望雲電。但森求清手續,自應先結束。今為雙方兼顧,特擬折衷辦法。對上三事,收款日期,仍展至本年國曆十二月三十一號截止。以便明年一二月出版之月刊,詳為刊出,以昭信用。其餘代五台廣濟茅蓬,本南市海會寺,江西黎川壽昌寺,以及圓明大悲會,迭次赴杭放贛,並及其他零碎經手振款。除壽昌捐款,認森為信,無收據外。其餘均各有各事之收據,當交功德主,以清手續,無用再報。 (事過境遷,亦無從報起。)至為江西贛州壽量寺,尚有尾數,幸早保存妥善。 (民二十四年冬)須待交通便利時,該寺派妥人來,乃可交付清楚。
再者,森在此間,各方善信之維護靈岩道場者,常有各種款項,託為轉匯。每年經手,亦頗不趙。此但頻對常住報賬,俾雙方數目無訥即已,自毋須如何揭曉。此項可隨月刊為限,月刊由森料理時,均仍代為收轉。
又德森未老先衰,記性全無。近年來加以瑣事堆積,終忙不了。明知故犯,森固深懼因果,決不敢妄為。無心忘懷之錯簹,實恐難免。十方蓮友,閱此之後,如對普陀、河南,二處捐款,請待將來報告刊出,再看有無遺漏。屆時盼為示知。除此二項,凡有托森之事,若未經照辦報命者,望即示知,俾森得以請罪補過而照辦。且森賦性粗暴,人說脾氣大,自應承認,不與爭辯。唯對財物,不敢苟且,也不願受人訌評。故特附告,務望有言即言為盼。
至月刊一事,且於交代前一月為限,此須森視察事實,自行斟酌。譬如經手各事,至明年三四月,可以一切結束,交付清楚。在一月一日出版之月刊,即當先行聲明雲,三月一日出版之月刊,務請諸公設法選人料理。俾有一個整月時間,大約總能物色相當之人。如早覓食得,即目下有人前來接辦,森尤極表歡迎,俾得早辦結束,何幸如之。即至遲,到明年夏天,決須擺脫,敬乞諸公見原。
此上縷瑣,務望愛護諸蓮友,勿棄穢屑,垂憐閱完。以愛護法門,愛護印公之深心,愛護本會。即森離開本會,會中一切事業,當然有人繼續,照常維持,或更發揚光大。所以仍望十方遠近諸蓮友,閱此縷瑣,不驚不異,當森不幸而暴死,增長維護之熱忱。俾本會日益光輝,庶老人在常寂光中,歡喜讚嘆,即德森無論藏拙何地,亦可減輕愧怍,多念佛號,以度殘年。將來蒙佛垂慈攝受,帶業往生,實感十方蓮友之厚賜也。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
地藏菩薩聖誕節苦惱比丘德森謹啟
摘自民國三十三年十月一日《弘化月刊》第四十期,見《民國佛教期刊文獻整合•補編》第六十九卷第三百一十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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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森法師往生記
德森。自號「苦惱比丘」,江西興國縣人。年幼時讀儒家的書籍,文名流傳於鄉城之間。年三十一歲,感悟人命無常,偶然之間聽到佛法,心中頓時生起出離世間之心,毅然前往江西雩都縣,禮拜今彩老和尚出家。隨即受具足戒,朝禮名山,參訪善知識。
最後追隨印光大師二十餘年,專修淨土法門,由普陀山而至上海,自報國寺至靈岩山寺,一再地協助弘化事業,例如創辦弘化社、翻印經文、編輯發行印光大師之法語、出版新書、重新校訂舊有的經典及重新修訂普陀、清涼、峨眉、九華四大名山山誌等,無不竭盡心力,以完成其事。並受命纂輯《淨土聖賢錄三編》及校訂初、續二編,合併刊印為上、中、下三冊,以廣為弘揚淨土法門。而律己甚嚴,行持精進,以念佛為主,加修大悲懺法,數十年來,每日都有固定的功課,無論寒暑都無缺漏,即使生病也不減少課程。
1940年印光大師坐化往生後,即閉關於靈岩山寺東關房,命名為「永不作文」關房,以期日夜念阿彌陀佛,早證念佛三昧。1962年冬天,寫書信給上海的數位居士說:「往生在即,老苦難挨。」將各個經手的法務,結束交代完畢。並囑咐上山的弟子陳夫人說:「你暫時不要離開寺院,送我往生。」十一月十一日,命陳仁訓居士,將各弟子供養的點心,全部供養大眾,說是要往生西方,以後不吃東西了。
十六日,命旁人扶他去沐浴,拒絕陳仁訓的勸阻說:「今天不洗,以後不能洗了!」接著身體感到不適,拒絕醫藥說:「心無痛苦,所苦的是色身而已。」
十八日命陳仁訓將海外寄贈的藥品分別註明清楚,以方便他人取用。從此精神漸漸衰弱,聲音也漸漸低微,每日食用稀飯一碗,仍然進入佛堂,念佛如往常。
二十五日,腰腹疼痛,臥床不起,飲食也停止了。
二十六日清晨三點,忽然起來坐著,兩眼向上注視,好像看到什麼似的,雙手伸展,如禮佛的樣子,微微點頭,大聲地呼喊:「決定成佛!」三次,隨即請大眾趕快念佛。
早上五點,問:「是否天亮了?」讓人搬一張椅子放置床前。十一時四十五分,起來大小便之後,準備趺坐椅子上,而體力難以支撐,才改作吉祥臥,在大眾念佛聲中,安詳往生於中午十二時。時年八十歲,僧臘四十九年。二十九日下午入龕,身體柔軟,容光煥發。為他舉行七期佛七共四十九天。1963年正月十五日茶毗,骨灰呈白色,齒骨出現舍利子數顆。(《獅子吼月刊》,第十一卷十一期)
《淨土聖賢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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