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光大師:佛與眾生
佛與眾生,心體是一,而其所受用,天淵懸殊者,以其用心不同之所致也。佛則唯以無緣大慈[1],同體大悲[2],度脫眾生為懷,了無人我彼此之心。縱度盡一切眾生,亦不見能度所度之相。故得福慧具足,為世間尊。
眾生唯以自私自利為事。雖父母兄弟之親,尚不能無彼此之相,況旁人世人乎哉。故其所感業報,或生貧窮下賤,或墮三途惡道。即令戒善[3]禪定自修,得生人天樂處。但以無大悲心[4],不能直契菩提[5],以致福報一盡,仍復墮落。可不哀哉。是則唯欲利人者,正成就其自利。而唯欲自利者,乃適所以自害也。 [(正)藥師本願經重刻跋](《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線裝書局,2014年版)
註: [1]無緣大慈:佛具大慈心,雖與眾生無緣,但也發大慈心而救渡之。 (《佛學常見詞彙》) [2]同體大悲:又作同體慈悲。指觀一切眾生與己身同體,而生起拔苦與樂、平等絕對之悲心。 (後略)(《佛光大辭典》) [3]戒善:持戒之善根。前生持五戒則今生生於人間,前生持十善戒則今生生於天上。 (後略)(《佛學大辭典》) [4]大悲心:起信論所說三心之一。欲拔一切眾生之苦者也。 (後略)(《佛學大辭典》) [5]菩提:舊譯為道,新譯為覺。道者通義,覺者覺悟之義。 (後略)(《佛學大辭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