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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論逆境 04 業障、怨憎會
五、業障
汝之病,乃宿世、或現生,有害人性命之事。此業不消,病決難好。現在吃藥無效,即可不吃。但息心念佛,念觀世音,以期超度怨家。念佛雖不見效,仍有利益,不可與吃藥同作一例。汝家計如何,若無財力,則自己至誠懇切念佛。當生慚愧心,不可生憤恨心。生慚愧,則怨家之怨恨可解。生憤恨,則是欲解而更結矣。以彼懷恨相報,汝又懷恨彼報,則愈結愈深,莫可如何矣。此系解怨釋結之最上一著。
《三編者復許慧舫居士書》
六、怨憎會
人生所遇善惡諸境,各有宿因。宿世有怨,見即懷瞋。宿世有恩,見即生愛。婦女無知,任性縱情,以致不能轉怨為親,令宿業消除也。明理之人,既知一見生嗔,當對治此嗔,偏以慈愛待之,則宿業由現業而消滅矣。
《續編卷上·復周伯遒居士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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