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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 菁華錄白話》223 菩薩畏因,眾生畏果。
第六章 論因果
導讀
經上說:「菩薩畏因,眾生畏果。」菩薩恐遭惡果,預先斷除惡因,於是罪障消滅,功德圓滿。眾生常造惡因,等到出現報應的時候才後悔,想要免除惡果,可是已經晚了。印光大師強調因果是通三世的。報通三世是指現報,生報和後報。「現報」是現生作善作惡,現生獲福獲殃;「生報」是今生作善作惡,來生獲福獲殃;「後報」是今生作善作惡,第三生,第四生或以後的十百千萬生,乃至無量無邊劫後,才受福受殃。後報雖然遲早不定,但是凡所作業,是決無不報的。轉變由心,譬如有人作了惡業,當永墮地獄,長劫受苦,可他後來生大慚愧,發大菩提心,改惡修善,誦經念佛,一邊自己修行,一邊教化他人,求生西方。因為這樣的緣故,現生或被人輕賤,或稍得病苦,或略受貧窮,遭受一切不如意事;這樣,先前所作應永墮地獄,長劫受苦的惡業,即在此消滅。
佛教從眾生平等和六道輪迴的觀點出發,提出一切眾生都有佛性,必須戒殺。既然眾生都有佛性,殺動物與殺佛也沒有區別。印光大師諄諄告誡,在各種罪業中,殺的罪是最重的。他又引用儒家聖人孔子的話,孔子說最先提倡造作木偶土偶來殉葬的人,這個人將來一定斷子絕孫。因為偶然是眾生,用它殉葬就斷了慈悲的種子。又解釋孟子的「君子遠庖廚」,希望大家不要說遠離廚房,就可以吃肉了,這是聖人隨俗的權宜說法。只有永斷葷腥,才是真理實義。
一、明因果之理
223、因果法則,是聖人治理天下,佛陀普度眾生的法。就佛法的道理而言,從凡夫地到佛果,所有諸法,都不出因果之外。就世法的道理而言,不也是這樣嗎?所以孔子讚歎《周易》,開篇就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積善與積不善,是因;餘慶與餘殃,是所得之果。既有影響到一家人的餘慶,餘殃,難道就沒有本慶,本殃嗎?本慶本殃,就是積善與積不善的本人,來生後世所得的果報。這個果報應當大於子孫們遭受的餘慶餘殃百千萬倍。普通人看不到前世和後世,就可以說這樣的事情不存在嗎?經上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
《洪範》是在夏朝大禹所著,周朝的箕子將它陳獻給武王,書的末後有五福六極之說,闡發說明三世因果的意義,極其確切。但是,宋時的儒者說:「佛說三世因果,六道輪迴,是為了騙愚夫愚婦信奉佛教,其實並無其事。」這是斷定人死即無,身體朽滅腐化了,神魂也已飄散。縱然真的有剉,斫,舂,磨等酷刑地獄,又能向誰用刑?既然靈魂已經飄散,讓誰去投胎受生呢?所以他們斷定沒有什麼因果。然而,《春秋傳》,《漢書》,《史記》中常常記載有冤枉被殺者作祟,蒙受恩惠者報德的種種事實,這難道都是前賢先輩為佛教預先準備好的騙人把戲嗎?既無因果,無後世,則聖人堯與暴君桀都同歸於盡,死後沒有兩樣,那誰還肯勤勉地孜孜修持,以求身後之虛名呢?因為實實在在的我已經死了,留下一個虛名,對我何用?如果是這樣的話,善得不到勉勵,惡也受不到懲罰。這就會讓天下大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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