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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 菁華錄白話》228 修福造業,總不會超出六根,三業。
228、人們修福造業,總不會超出六根,三業。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前五根屬於身業,後意根屬於心,即意業。三業,一,身業。有三:即殺生,偷盜,邪淫。這三種事,罪業極重。第一,殺生。學佛的人,應當吃素,愛惜生命。凡是動物,都知道疼痛,都貪生怕死,不可殺害。若殺而食之,就造了一件殺業,來生後世,必被他殺。第二,偷盜。凡他人的財物,未經許可,不可私自拿取。偷輕物,則喪失自己的人格;偷重物,就會害人身命。偷別人的財物,好像得到了便宜,實際上折了自己的福壽;失去自己命中所應該得到的,比所偷的還要多上許多倍。如果是用計謀取,或者是以權勢威脅強奪,或者是為人管理財務作弊貪污,都叫做偷盜。偷盜之人,必生浪蕩的敗家子;廉潔的人,必生賢良的好兒郞。這是符合天理的因果規律。第三,邪淫,凡不是自己的妻室,無論賢良卑賤,都不可以與她行淫。行邪淫就是敗壞人倫,就是以人身行畜生的事。現生已成畜生,來生便做畜生了。世人以女子偷人為恥,不知男子邪淫,也與女子一樣。邪淫的人,必定生不貞潔的兒女,誰願自己兒女不貞潔?自己既以此事行之於前,兒女稟承自己的氣分,決定難以正而不邪。不但外面的美色不可淫,即使是夫妻間的正淫,也應當有所限制,否則不是夭折,就是殘廢。貪房事的人,反而不易生兒女;即使生,也難以養大成人,即使成人,也會孱弱無所成就。世人以行淫為樂,不知樂只在一刻,痛苦卻牽累一生並殃及子女及孫輩啊。以上三方面都不犯,則為身業善,犯了則為身業惡。
二,口業。有四:妄言,綺語,惡口,兩舌。妄言,即說話不真實。話既不真實,心也就不真實,就會大失人格。綺語,即說風流邪僻的話,讓人心念淫蕩。無知少年聽久了,必定會邪淫,而喪失人格,或犯手淫損害身體。綺語的人,縱使自己不邪淫,也當墮大地獄。從地獄出來,或作母豬母狗。如果生在人中,當作娼妓。開始則貌美年青,尚無大苦,久則梅毒性病一發,則苦不堪言。做人幸有口說話,何苦為自,他招禍殃,不為自,他作幸福呢?惡口,即說話凶暴,如刀如劍,讓人難受。兩舌,兩頭挑唆是非。小則誤人,大則誤國。以上四方面都不犯,則為口業善,犯了則為口業惡。
三,意業。意業有三,即貪慾,瞋恚,愚癡。貪慾,對於錢財,田地,物品,總想通通歸我,越多越嫌少。瞋恚者,不論自己是不是有理,若他人不順自己意,便大怒,並且聽不進他人善意的勸導。愚癡者,並不是什麼都不知道。即使讀盡世間書,過目成誦,開口成章,但是不相信三世因果,六道輪迴,說什麼人死神滅,無有後世等,都是愚癡。以上三方面都不犯,則意業善,犯了則為意業惡。若身,口,意三業全部都善的人誦經念佛,比三業惡的人誦經念佛,所得的功德要大百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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