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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 菁華錄白話》277 佛法,無人不當修,無人不能修。
六、論出家
277、佛法是九法界眾生公共的法,無一人不應當修,也無一人不能修。持齋念佛的人多,則所帶來的結果是法道興隆,風俗淳善。如此效果,當然是唯恐不多,愈多則愈美啊。至於出家為僧,是如來為法道長住世間,與弘揚法道而建立的。如果他立大志,發大菩提心,研究佛法,徹悟自性,弘揚戒,定,慧三學並又特別推崇淨土法門,盡此一生來擺脫生死輪迴,這樣的出家人唯恐不多,多多益善啊!
如果他只是稍有信心,卻無大志向,只想要借僧人的名,游手好閑,靠佛來苟且偷生,這樣的人,雖名為佛子,卻實是罪民。即使不造惡業,也是佛法的敗種,國家的廢人。倘或破戒造業,遺害污辱了佛教,即使此生逃脫國法,死後也一定會墮地獄。於法於已,兩無利益。因此,這樣的人出家,一個都不可,何況眾多?古人說:「出家乃大丈夫事,非將相之所能為。」這是真語實話,並非故意貶低將相而推崇僧人。若要擔負佛的家業,延續佛的慧命,非「破無明以複本性,弘法道以利眾生」的人,是辦不到的。
以後求出家的人要做到:第一,要真發自利利他的大菩提心;第二,要有過人天資,才可剃度,否則不可。至於女人,對佛法有信心的,就讓她在家修行,萬萬不可讓她出家,恐怕她一出現破綻,則污敗佛門不淺。男子若真修,出家較容易,因為他方便參訪善知識,依止叢林而修行。女人若真修,出家反令修行困難,因為她會動輒招世譏嫌,很多事情都難以隨順她的心意。按照上面所說,有所挑選,剃度僧人,不度尼僧,是末世護持佛法,整理法門的第一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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