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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祖的故事》172 燃香妄圖虛名,也只是無益苦行。
燃 香
一切眾生無不愛惜自己,保重自身;對於其他眾生則殺其身、食其肉,因為有肉吃而開心;一旦臨到自己,小小一個蚊子叮,就受不了了。如來在法華、楞嚴、梵網等大乘經中,稱贊苦行,教導修行人燃身體、手臂、指頭,以此供養諸佛,對治貪心及愛惜保重自身的執著念頭,此法在六度中仍屬於布施。布施有內外不同,外在的布施包括身外的財產與所愛的人或事,內在的布施則甘願捨自己的身體乃至性命。焚香燃身,都是“捨”,此舉必須至心懇切,祈求三寶加被,唯願自己和他人,都能業障消除,智慧明朗,滅罪增福,絕無絲毫求名聞利養、求人天福報的心,所謂心不住布施相,懷著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願望,則此人功德無量無邊,不可思議。
如有人妄圖虛名,以執著的心,效法那些除執著的行為,那麼不要說燃臂香,就算把全身都燒著了,也只是無益的苦行。因為他以執著心貪求名聞,既沒有三輪體空的境界,又不發四弘誓願。如來教導人們用來破除身見的方法,被他妄用,反而增強堅固的身見。所謂罪福,都因心念的差異而本質不同,果報也由此而完全不同。華嚴經說牛喝了水就化成乳汁,蛇喝下水卻變成毒汁;有智慧的人學了證得涅槃,愚癡的人學了只會徒增生死之業,說的就是這一類人。
《印光法師文鈔增廣-復丁福保居士論臂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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