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采掇》臨財毋苟得臨財毋苟得 雪公云:「以自己一分的勞力,得一分的報酬,如此得來之財,都是正當。財來了,要問『是不是我所應得?』應得,一個月一百萬元都不算貪。因此不在多少,而在應不應該。不應該的,叫『苟』,『苟得』即苟且要,凡事苟且就沒有『敬』字,不苟且即恭敬,遇見財物不能苟苟且且的取來,這非常重要。」